不久前,国家税务总局举行新闻通报会,决定实施联合惩戒、开展税收执法大督察等情况。随着“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布”和“联合惩戒制度”的推进,你还敢随意偷税漏税吗?今天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
什么是税收违法黑名单?怎么公布?
税收违法黑名单是纳税人实施部分税收违法行为后,税务机关将以黑名单的形式予以公布并与发改委、工商、公安部等部门联合实施惩戒。
税收违法黑名单按季度公布,由各级税务机关在每季度结束后30日内公布,可在各级税务机关官方网站查询。案件信息的公布期限为2年,案件自公布之日起满2年的,从公布栏中撤出,但税务机关在后台要予以保留。
税务部门公布的税收违法黑名单将向社会公开达到一定涉案金额的偷税和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普通发票等8类税收违法案件。
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布的内容包括两方面内容:
一是案件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对于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公布其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人员的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隐去部分数字);对于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公布其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隐去部分数字)。
二是案件的主要违法事实、相关法律依据、处理处罚情况和是否移送司法机关等信息。
这些情况会上“黑名单”!
违法类别
案件公布标准
1.偷税(逃避缴纳税款)
查补税款金额100万元以上,且任一年度查补税额占当年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
2.欠缴应纳税款,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
欠缴税款金额100万元以上
3.骗取出口退税
无数额限制
4.抗税
无数额限制
5.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无数额限制
6.虚开普通发票
虚开100份或者金额40万元以上的
7.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伪造发票监制章的
无数额限制
8.其他
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违法情节严重、有较大社会影响的。
上了“黑名单”如何惩治?
上了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和个人将受到多部门的18项联合惩戒:
1.被税务机关列为纳税信用D级纳税人,受到更为严格税务管理限制。
2.被公安部门阻止出境。
3.被工商部门限制担任相关职务。
4.被金融机构限制融资。
5.被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
6.被工商部门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7.被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
8.被质监部门列为出入境检验检疫信用D级,实行限制性管理措施。
9.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0.被海关部门禁止适用海关认证企业管理。
11.被证券管理监督部门限制证券期货市场部分经营行为。
12.被保险监管部门限制保险市场部分经营行为。
13.被交通运输部门禁止受让收费公路权益。
14.被发展改革部门和财政部门限制政府性资金支持。
15.被商务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限制进口关税配额分配。
16.被发展改革部门限制企业债券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