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2026 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

2026年06月04日 17:06

10

(一)参训范围与学习时限

参训对象:四川省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无职称但在岗从事会计工作人员。

起学规则:持证人员取证次年参训;无证在岗会计上岗次年参训。

办结时限: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学习与学分登记;当年未完成可在下一年补学。

(二)学分与课程设置

全年累计学分≥90 学分,专业科目≥60 学分(总学分 2/3),剩余为公需科目学分;公需科目免费学习,人社厅统筹,专业科目由省财政厅统筹。

公需科目(4 门固定课程):“十五五” 规划解析、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与能力建设、网络安全基础与防控、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由合规继续教育基地组织学习,数据上传知识更新工程系统,如需在全国会计平台登记需个人自主上传资料。

专业科目:遵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 年版)》,分初、中、高三级课程,对应一线基础会计、会计主管、高端财务 / 高级职称人员;会计人员可按自身职称选课,也可向上跨层级学习。

(三)继续教育学习形式 & 学分登记

1. 公需科目

依托继续教育基地线下 / 线上学习,平台数据不自动同步全国会计管理平台,自主申请登记。

2. 专业科目

①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财政部统一自动登记学分;

②网络培训:在四川会计服务网公示机构自主选课,培训机构后台自动推送学分;

③面授、单位集中培训:办班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省属单位报省财政厅会计处)申请学分;开班前 5 个工作日报送开班方案、参训名单等资料;

④学历教育、财会课题、会计会议等其他形式:会计个人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自行上传材料登记学分。

(四)前置条件及配套管理要求

  1. 硬性前置:继续教育学习前,务必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完成注册 +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未采集无法选课、无法登记学分。

  2. 对需要帮助的学员联系会计服务专员蒋老师咨询:15388134872(微信同号)